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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农业大学校办产业党委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

发布人:产业处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1-01     浏览次数:539

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,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办产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,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,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,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、管理权和话语权,加强对职工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的跟踪、研判,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引领,加强对网站、微信群、宣传栏等的管理,特制定校办产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。

一、责任领导

意识形态工作由校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,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,产业党委书记负总责,产业党委专人负责具体工作。

二、责任分工

产业党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监督管理、产业处微信工作群监督管理、宣传栏和职工宗教信仰的监督管理。产业处各科室负责人及校属企业书记、厂长负责本单位的舆情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教育引导。

三、责任内容

强化责任意识,坚持正面教育,从校属企业实际出发,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,密切关注职工的意识形态动态,注重对职工意识形态的教育和引导,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。加强对单位网站、微信群、宣传栏等的管理,加强舆论、舆情管控,强化阵地建设。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,建立职工思想动态跟踪研判工作机制,及时发现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及时向校党委和宣传部如实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、重要情况、并提出解决方案,积极稳妥处置 。

四、会议制度

1、产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会议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,主要内容是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,传达精神,听取汇报,互通情报,交流经验,研判形势,正确决策。

2、意识形态工作专项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,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。参会人员为校办产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必要时可扩大到产业处科室负责人和校属企业负责人参加。

五、处置程序

1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,定期研判校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。校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密切关注各自负责范围的动态、舆情,对网络舆情及职工思想动态进行跟踪,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。

2、各分管领导收到汇报后,及时向产业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报告,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。

3、产业党委及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进行研究、研判,对能在本单位范围内解决的,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处置,消除不良影响,对不能在本单位范围处置的,在控制事态扩大的同时,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,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处置。

4、问题处置完毕后,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在一定范围通报相关情况,预防类似问题发生,并向校党委及其相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。

本制度由产业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